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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发文 推广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
15-10-20

        2014年3月17日

        3月6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与《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切实发挥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的优势,履行监管与服务职责,加快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大众领域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在系统内下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北斗是我国自主研制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是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的重要空间基础设施。它填补了我国在卫星导航定位领域的空白,是我国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动北斗规模化应用,对于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维护国家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

        在此基础上,《意见》强调,要着力加强北斗推广应用的统筹协调,着力加快北斗地面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北斗应用科技创新,着力支持北斗相关企业发展,着力推动北斗行业应用,着力优化北斗应用市场环境,通过六个“着力”加快北斗系统推广应用。

        《意见》还提到,加强“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建设,全面提升位置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在工程测绘、不动产测绘、环境监测等工程中,积极研究推进使用北斗;利用与联合国合作的“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地理信息管理能力开发”项目平台,开展卫星导航领域的国际合作;将北斗应用标准体系建设纳入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建设规划;制定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基于北斗的测绘装备测试认证工作,建立权威地图导航定位产品质量综合测评体系,切实为北斗产业化应用提供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