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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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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科技新城招商政策精读
15-10-08

1. 园区用房政策

产业园建设用地为商业用地,地理信息企业可优惠购买产业用房,高层不超过4200/平米,低层独幢不超过6000/平米。非地理信息企业购买产业用房不超过成本价5300/平米。

2. 产业扶持政策

县政府建立规模5-10亿元产业引导基金,主要用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入园企业可获得最高500万元资助。建立科技创业种子资金,每年不低于500万元,用于扶持初创型科技企业。

3. 人才科技政策

入选高层次人才项目,可获得10-500万奖励。高层次人才入驻,按层次可享受20%-100%购房优惠及津贴补助,并享受人才健康服务绿卡、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各项政策。对当年认证的软件企业,给予20-50万元奖励。新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给予5-20万元奖励。各类科技研发平台给予省、县、管委会三级奖励,总额可达200万以上。

4. 科技金融政策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入选雏鹰计划,可给予100~500万元信用授信贷款扶持。拥有专利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专利质押贷款。与银行合作建立助保贷融资业务,企业贷款资产抵押可降至贷款额度的40%。目前,科技新城与20多家风投机构建立业务联系,可按企业需求择优推荐合作机构。

5. 配套服务政策

为落户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证照办理免费全程代理。与30多所高校建立学生实习就业合作关系,并组织企业招聘活动,满足企业用人需求。聘用知名物业管理,优化园区办公环境,按5A级写字楼标准提供一流服务。定期组织企业沙龙、文体俱乐部,促进企业相互交流、共同发展。

 

具体政策目录(超链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立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抄告单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关于支持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湖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关于全力支持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的若干措施
德清科技新城关于鼓励创新、创业,着力打造长三角一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政策意见(试行)
德清科技新城管委会扶持地理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德清科技新城地理信息产业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关于规划建设科技新城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
关于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德清县科技创业种子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加快科技新城“人才特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德清科技新城科技创业种子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德清科技新城关于加快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英溪人才计划”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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